施工扬尘监测(工地扬尘监测)解决方案,工地扬尘监测解决方案
施工扬尘是指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,建筑物建造与拆迁,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修缮工程等施工场所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。市政基础设施包括交通系统(包括道路,桥梁,隧道,地下通道,天桥等),供电系统,燃气系统,通讯系统,供热系统,防洪系统,污水处理厂,垃圾填埋等及其附属设施。建筑与城市是地球上规模最大,分布最广的人工环境,显然也是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根源。当前中国城市发展十分迅速,建设规模一直保持很高的水平,而由此产生的扬尘污染问题也十分突出,严重影响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,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是城市化进程中提高空气质量的重要环节。
施工扬尘监测(工地扬尘监测)所依据的标准:
国家标准:
《 环境空气颗粒物(PM10和PM2.5)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(HJ 653);
《环境空气PM10和PM2.5的测定 重量法》(HJ/T 618);
《公共场所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(PM10)测定方法》(WS/T 206)。
部分省市的地方标准:
陕西省《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》(DB 61/1078-2017);
辽宁省《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》(DB 21/2642-2016);
上海市《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》(DB 31/964-2016);
《上海市建筑施工颗粒物与噪声在线监测技术规范》(试行)(2015);
天津市《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技术规范》(2017);
《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;
《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》(DBJ/T 13-275-2017);
《南京市建设工地扬尘智能监控指导手册》(2018);
《深圳市工地扬尘在线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》(2018)。
推荐的数量:
☆占地面积在10000 m2及以下的建筑工地,应至少设置1个贝塔射线法设备和2个光散射法设备;占地面积在10000 m2以上的建筑工地,每增加10000 m2宜增设1个贝塔射线法设备和2个光散射法设备。
☆市政工程、道路工程、铁路建设工程等施工时间3个月以上的每个标段宜设置1个贝塔射线法设备和2个光散射法设备。
☆混凝土搅拌站根据其规模宜设置1~2个贝塔射线法设备和2~4个光散射法设备;
☆堆场面积在10000 m2及以下的应至少设置1个贝塔射线法设备和2个光散射法设备;堆场面积在10000 m2以上的,每增加10000 m2宜增设1个贝塔射线方法设备和2个光散射法设备。
点位的选择
☆监测点位应设置于施工区域围栏安全范围内,可直接监控施工场地主要施工活动的区域。监测点位不宜轻易变动,以保证监测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可比性。
☆监测点位应优先设置于车辆进出口处。监测点数量多于车辆进出口数量时,其它监测点位应结合常年主导风向,设置在工地所在区域主导风向的工地边界,兼顾扬尘最大落地浓度。
☆当与其他建筑工地相邻时,应避开在相邻边界处设置监测点。
☆ 市政建设施工、公路施工、铁路建设施工等每个标段宜设置1至2个监测点位。
☆ 采样口离地面的高度应在3m~5m范围内。
☆ 在保证监测点具有空间代表性的前提下,若所选监测点位周围半径300m-500m范围内建筑物平均高度在25m以上,其采样口高度可以在20m-30 m范围内选取。
现场应用
在现场,可以把监测设备和喷淋设备联动,数据也可以传到出入口的大屏实时显示,当数值升高时,可以提醒工程主体单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。监测数据也可实时传输到环保平台,为监管执法和政策制定提供有力的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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